大家好,小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发生工伤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发生工伤以后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您好,您在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第一、二页,请使用钢笔和中性笔,字迹工整。
2、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
3、送达地址以本表填写的信息为准。
4、如果您需要更改申请表中的信息,我需要书面通知您。
5、(2)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治愈的,或者在带薪停工期满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应当提供约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6、(3)停工留薪期满前未向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的,停工留薪期满。
7、(4)劳动能力鉴定考试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8、(5)劳动能力鉴定现场体检:提前一天短信告知体检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9、如果东西没到,需要重新申请。
10、专家组认为被鉴定人应当进一步提供医学信息的,被鉴定人或者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配合。
11、(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在受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内,组织现场鉴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12、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
13、(七)公布结论:鉴定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鉴定结论将邮寄送达(*如需重新鉴定,请保存邮寄结论快递单)。
14、(八)对首次鉴定或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结论之日起,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15、需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相应的初次或复检鉴定结论、送达回执(*邮寄结论快递单)及相关材料。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