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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响应党进一步加强落实用电营商环境要求监管

为切实响应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电网企业落实用电营商环境要求监管,确保用户“获得电力”更加便利,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印发《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常态监管工作机制。

用电营商环境日常监管主要从用户感知度出发,对供电企业的供电服务、供电质量、用户收费、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监管。一是建立“3个百分百”监管机制。对接入新装、增容、减容等各类用户100%进行回访,发现用户不满诉求的100%进行调查,发现问题的100%向局领导及电力企业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二是建立用电报装信息报送机制。要求电网企业定期将各类用户的申请用电情况向监管机构报送。监管机构定期分析两省市各类用户用电报装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建立供电监管微平台。在门户网站、电力工程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上设置“供电监管”栏目。推送“群众用电堵点调查问卷”,征求“获得电力”监管线索;设立“七五”普法专栏”,动态更新“获得电力”相关法规政策;发布“获得电力”新闻信息等。四是建立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结合机制。根据12398监管热线、接入监管系统的用电信息、电网企业报送的报装信息等,对报装接电的用电申请、方案答复、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流程进行分析。对时限超期、流程异常、方案答复不明的项目赴现场明查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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