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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最新消息:交通运输部最新通知 山东核酸检测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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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运输部最新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好《通知》要求,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交通运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优化核酸检测查验措施。对通过道路水路客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跨区域出行乘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配合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取消落地检。

二是保障运输服务有序。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要求,不得随意暂停或者限制非高风险区客运服务。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做好高风险区应急出行服务保障。

三是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公路及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应撤尽撤”,不得随意限制车船通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和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

四是强化从业人员防护。认真组织交通物流一线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督促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五是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各相关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重点客货运枢纽场站、干线公路、干线航道、通航建筑物、公路(水上)服务区等管理单位和港口企业、运输企业等,优化完善从业人员感染新冠病毒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应对处置措施,确保工作不乱、服务不断。

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科学精准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措施,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物流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工作。下一步,我部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动态优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交通运输部

2022年12月8日

二、山东核酸检测最新规定

据健康山东官微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保持现有核酸检测点不减少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照规定范围和频次开展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为“愿检尽检”人员免费提供服务,鼓励居民自行开展抗原检测。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不含独立设置或与医疗机构有物理隔离的预防接种门诊)、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以及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免予查验)。重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地和重大活动及一些特定场所实施必要的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对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阳性感染者可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的要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密切接触者可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六、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按照《山东省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议技术参考(第二版)》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县、乡两级建立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摸底建档工作专班,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医疗服务应急保障预案,做好保障准备。

八、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落实“三个不停”要求,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医疗机构要通过扩充门诊急诊数量、延长开诊时间、开设节假日门诊等方式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对急危重症患者不得因无核酸检测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发热门诊和哨点诊室要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和新生儿病房等“非必要不封管控”。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并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康”中的独特优势。

九、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涉疫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购药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保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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