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最近小时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省考和国考有什么区别,省考和国考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 首先要明确“国考”和“省考”的基本概念。国考和省考的概念差异是由考试组织单位和考试机构的级别和地域范围决定的。国考,全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
2、 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省考,以每个省为单位,
3、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全省范围内举行,面向省、市、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
4、 考试录用机关是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单位,是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也是新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根据职能、编制、职位和在职人数的变化,
5、 每年或每半年向同级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及其管理的公务员局)提出招考计划。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考试。
6、 根据考试机构的层级和隶属关系,公务员职位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序列。中央序列职位的考试称为“国考”,地方序列职位的考试称为“省考”。根据该组织的性质和职能,
7、 中央和地方公务员的考试序列分为几个类别和体系:
8、 国考是中央公务员考试序列,分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
9、 “党群”是指执政党(中共中央工作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参政机关(政协常委会工作部门)、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10、 具体指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部门(如外交部、发改委)、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以及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如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
11、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主要是指国务院系统各部门直属或派出的工作机构,如审计署派驻审计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通信管理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地方海关等。
12、 国务院各部委、国家局直接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在管理关系上也称为国务院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不受地方党委政府干涉。
13、 国务院系统是指国务院各部委或国务院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公务员编制,如统计局调查队、气象局、地震局、海监队等。
14、 与上述三类事业单位相比,这类事业单位只是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定义来表示区别,其地位、权限、人员待遇并无不同,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工作人员的身份可能会随着形势和机构改革而发生变化。
15、 行政性强、执法职能需要强化的单位有成为国务院系统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可能。
16、 省考即各省公务员考录序列,机构和职位分类实际与中央四大系统有对应关系,也分为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四个系统;在层级上,按照我国行政区域划分,
17、 各机构及其考录职位分为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其中,部分省级行政机关直属和派出机构,即省政府各部门(厅局)直接管理、派驻各市以下地区履行职能的机构,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地税局,
18、 在管理关系上又称为省政府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其人事、经费、业务活动接受省直主管部门和市地级以下党委、政府的双重管理。中公专家建议考生在选择职位时,
19、 对符合自身学历条件和专业、经验、兴趣的“参公”单位可放心选择、大胆报考,不放过人岗相契的最佳机会。
20、 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招考对象为符合基本法定条件和各职位特定条件的我国公民,但国考和省考的具体招考对象并不相同。其中,国考招考具有地域的全国性、范围的广泛性和条件的开放性,全国各省区居民均可报考,
21、 无户籍限制;省考的招考范围则没有那么五湖四海,部分省区、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中公专家建议考生在报考时要仔细核对每个省考职位的户籍条件。
22、 报考者经过履行考录程序、各项审查考察合格后,进入招录单位工作,即具有公务员身份,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间同样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公务员是由《公务员法》 界定的概念,
23、 其三个界定要素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机关符合上述三个要素的工作人员统称公务员,口头上沿用《公务员法》 颁布之前的习惯,
24、 有称为“国家公务员”的,是指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人员,并非特指中央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就是省考和国考这篇文章的一些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