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消费者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对海外数字服务征收商品和服务税(GST),将关税扩大到本地采购的产品以外..这将影响到广泛的服务,包括可下载内容,如电子书和移动应用程序,软件,如办公室套件,订阅媒体,如音乐流媒体和在线游戏,以及电子数据管理,如云存储和网络托管。
据新加坡税务局(IRAS)称,100多家此类服务提供商已在该州的海外供应商登记制度下注册,这意味着他们将从明天起开始对其数字服务的销售收取GST。政府机构将数字服务定义为在线提供的服务或需要最低限度或不需要人工干预的电子网络,并且“如果不使用信息技术是不可能的”。
根据新制度,年全球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元,并在12个月内向新加坡客户出售价值超过10万新元的数字服务的海外数字服务提供商,必须注册GST并收取GST费用。
IRAS称,新税不适用于网上购买货物,并指出,新加坡进口的货物(价值超过400新元)已经通过航空或邮政支付GST。
不过,政府表示,将继续审查此类电子商务交易的税制,然后再决定该如何进行。
它在2018年2月的预算报告中首次公布了对进口数字服务征收GST的计划,宣布计划将该税适用于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的服务,如营销、会计和IT服务以及应用程序、在线软件订阅费以及视频和音乐流服务。已经在新加坡设立这种服务的供应商将不受新税的限制。
在评论进口税时,Gartner的研究总监阿德里安·李(Adrian Lee)表示,数字服务提供商在交易额超过10万新元时,将面临更高的运营成本,以确保合规。他们还必须应对新加坡政府提议将国内所有企业的商品及服务税提高到9%带来的额外利润压力。李明博说:“不用说,这将抑制新加坡数字服务的增长,但不应限制这种增长,因为消费者将其服务逐步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