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有很多,比如银行保函、存款等等。保证金是其中的一种担保方式,其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首付保证金和保证金。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 工程保证金是什么 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主要用途:这个保证金指的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保证金,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也是验证投标人资金实力的一个方法。
投标保证金的主要性质:避免因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履约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主要用途:履约保证金也叫履约担保,主要是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履约保证金的主要性质:类似违约金或者定金,用来防止中标方在中标或者签订合同之后反悔终止合同,对投标方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约束。
3、预付款保证金
预付款保证金的主要用途:这个保证金出现的概率不是很大,这个和履约保证金差不多,也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指的是承包方向银行提供具备预付款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实力的担保。
预付款保证金的主要性质:预付款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不是承包方把现金汇入发包方账户的操作的程序,而是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等额资金承保能力的证明。
4、保留金
保留金的主要用途:保留金主要是为了确保在施工阶段,或在缺陷责任期间,由于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他人完成应由承包商承担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保留金的主要性质:保留金性质有一个重要的时间逻辑节点:施工阶段。保留金的收取也不是承包方拿着真金白银向发包方账户汇款,而是办理完中期结算(进度款报量)后,发包方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保留金留置比例,在应付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留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剩余的工程进度款。
所谓工程履约保证金,是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并弥补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而要求承包人交纳的一定数目的金钱。发包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给承包人。
工程质量保证金(亦称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2条)
通俗而言,履约保证金是一种担保,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工程款的一部分。
旨在担保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施工进展和履约状态,合同双方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保证的对象范围为承包人的一切违约行为。例如,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在履约担保书的有效期内,发包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保证人提出索赔文件,保证人应无条件就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支付索赔。在此我们理解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者承兑保函进行索赔,即行使担保物权实现违约救济。
保证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的物权优先于债权。 开发商对违约赔偿等合同约定的事项,可以行使担保物权。 工程保证金是什么 ,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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