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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抵扣个人所得税(如何抵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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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 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子女学前教育或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费用。

3、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我国从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按照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用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费用,按照取得相关证书当年3600元的定额扣除。

4、 在大病医疗方面,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扣除。

5、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境内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住房的,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贷款利息实际发生当年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利息抵扣。

6、 住房租金方面,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以上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含)以下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7、 对老年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由其本人及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担,每人分担的数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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